卷板机安全
3.1 允许的/禁止的操作
3.1.1 卷板机是设计用于将钢板,型材或其它金属材料 通过材料的塑性成形卷成圆筒形,锥形或其他形状。在 压辊间导入材料并靠移动和转动压辊使材料卷制成各种 形状。
3.1.2 这个过程可以分成四个主要阶段
1- 将板材喂入机器
2- 卷制板材
3- 打开卡轭
4- 移走已卷成的壳筒
3.1.3 允许的操作
第 2 和第 3 阶段通常只由一个操作员处理,它呆在机器 的正面控制台处(见图 3.1.3”A”区)
在卷板周期(阶段 2 和 3)内绝对禁示任何人以任何原 因站在“B”区内。
只有在装板和卸除壳筒阶段(绝不在卷板时),操作员或 其它人可以站在“B”区。板子决不能留在危险的位置, 因为它可能向前或向后滑动。 如若需要重新放置板材,用量规测量卷好的壳筒或在 2 或 3 卷板阶段,有其它需要进到 B 区或 C 区的情况下, 绝对要求机器必须断电,或者虽通电但停在安全状态
(白灯亮但红灯闪烁) 当检查卷板直径时,操作员应始终在筒体的前面,决不 能在侧面。
3.1.4 禁止的操作
如果没有操作员的直接监督,机器是禁止任何运行的。 决不要进行要求两个操作员的任何作业。
在卷板周期(阶段 2 和 3)过程中绝对禁止任何人以任 何理由站在“B”区和“C“区。
这一禁止因为高风险故是强制性的,特别是在第一个卷 板阶段,当板材开始由成形压辊滚压时(板材有掉下来 的危险)。
如果机器通电,则禁止进行任何维护保养工作,只有在 机器安全断电后才能进行。 如果机器在运动,绝对禁止因调节、检查压辊或平行性 或任何其它原因进入“C”区,只有当机器停在安全状态
(白灯亮,红灯闪烁)时才能由经过考核的操作员进行。
在机器上的所有调节和/或维护性的操作都必须在没有 板材,即机器是空载的情况下进行,而且所有可动器件, 如压辊以及最后的侧支架或垂直支架,均保持在静止位 置,在行程的最下端。
移走闭合的壳筒时必须使其开口边缘保持在可能的最低 位置,并且使它的开口位置保持 180º水平位置
3.1.5 维护 所有常规和特殊的维护操作,必须在机器完全断电时才
能进行。所有上述条件对开始工作和以后可能发生的调 节都有效。
3.2 安全措施
在滚卷后有几个阶段板材可能从机器上掉下, 危及人 员.
• 当板材的一个边缘太靠近压辊之间的正切点时;
• 当上压辊下降并弯曲板材时;
• 当侧压辊移动并弯曲板材时;
• 当命令压辊转动并移动板时(有选择错误方向的危 险);
• 在滚卷圆周扇面结束时;
• 滚卷锥体或型材;
• 打开机器卸除闭合的筒体以及其它板材不稳事实上 的状况.
这些阶段太危险, 因为板材如果放得太靠近正切点,可 能使挤压松弛, 使板材掉出机外.
所以在卷板过程中绝对禁止任何人站在板材的后面或 下面,或靠近卷板机的旁边, 以防板材掉上伤人。绝对 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原因在卷板周期内站在 B 区和 C 区 内. 只有操作员允许站在 A 区内.
建议用吊车吊住板材避免不希望的运动, 如果机器侧支 架, 则用它来支撑板材.
还建议使用送料传送机, 支住板材, 保护卷板区, 防止 进出.
3.3 控制装置
3.3.1 所有控制器,主要为操作手柄,都安装在附属的 控制台上,明显可见,且用简单的确定的符号语言予以 规定。 运动的意义与控制器的动作相关联(例如:要提升侧压 辊,它的控制杆必须向上移动,要降低压辊,控制杆必 须向下运动)。
3.3.2 控制台放在机器外面安全区内(3.1.3-A 区),因 为卷板过程不会碰到它,而与此同时在最好的卷板周期 内监视它是最恰当的。
3.3.3 为了安全所有控制器都要求活动自如
3.4 安全装置
上面说到第一个安全装置是简单的释放控制杆停止机器 运动。第二个安全装置是应急“停机”按钮。 如果按下它,所有运动包括马达立即停止,并且(和电 气控制手柄在一起的)一个红灯将闪烁。 为将红色停机按钮本身复位(顺时针转动或将它提起), 可以重新启动机器;在手动操作的机器上,首先旋转主 按钮到“O”位置,接着使它对准“I”位置。 在有电气操作手柄的机器上,按下在控制台上的蓝色按 钮(如果在操作者控制台上的报警信息是即时的),并且 移动操作手柄使电气马达至连通位置。
如若机器配备了送料台、传送带、推出机、侧支架或任 何限制人们进到机器旁边的附属装置,则不需要安装电 缆应急停机系统和/或卡轭保护拦,因为它们没法操作也 没有用。为防止任何人进入机器周围的危险区,买方应 自己负责按照现行生效的规范和标准安装合适的门、屏 障和其它有效的保护系统。应申请,制造厂可以关心此 事,但如果未及时提出书面要求,制造厂对安装安全不 负任何责任。
3.4.4 如有坑洼地或平台,则它们必须用盖加以保护, 使所有地方都很安全。操作员和任何能靠近机器和装置 的人员都必需绝对安全,并用门、屏障或其它装置加以 保护以防摔倒。
3.4.5 一旦机器到达现场,则买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所 有上述安全装置进行试验并检查它们的完好性和有效 性。
买方每隔 20 个工作小时或每周,但在怀疑有问题的情况 下应立即对所有安装在机器上的应急装置做特别精细地 检查和试验。所有安全装置都必须始终保持良好。所有 使用安全装置或在安全装置区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 规范。
3.4.6 买方必须负责对与使用安全装置或在装置区内作 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规范的培训。如果提出要求,制 造厂可以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但如没有及时提出这种 培训要求,制造厂对有关安全规范和规则的问题不负任
何责任。在任何时候,一旦怀疑应急装置失效,则应立 即停机,重新调节,恢复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有效 性,买方对此应负完全责任。
3.4.7 机器所用的液压动力和消声元件是低噪声的,在 很多情况下,不需要任何措施保持噪声在标准范围内。 但遗憾的是在很多应用中发射的噪声不仅与机器本身有 关,而且还取决于其操作系统,它在地上的固定,工厂 和周围环境的声音。买方应负责使装置周围的噪声发射 低于法规所允许的标准噪声级。有时候使用非常方便的 隔音响屏障是有效的,还可以给人员使用护耳罩。在另 外极少情况下,可能要求建立有效的专用的隔音屏障或 将装置放入防噪声的箱内。
对于上述两章的内容,如果不够了解或熟悉以及在任何 需要的时候,买方可以申请专业试验员和安装工,应申 请制造厂可以关心此事。但如果不及时提出申请,工厂 对装置的安全不负责任。以后关于安全和应急装置的有 效性不接受任何索赔。